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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關於「引號」,我個人一直很討厭把英文的 “ ” 用在中文漢字上。雖然中國已把 “ ” 視為中文橫排時標準引號的一種。但至少我們台灣的教育部,到目前為止也還沒把它列入正式的用法之中。 我時常會覺得文字編排的一些基本知識,對於職業的美術設計來說應該早就知道了,但每次看到路上的看板招牌,又讓我覺得或許還有再普及的必要。我知道芬蘭文有 ”…” 的用法,但像這樣的 “…“ 還是第一次看到 = =而這麼大尺寸的輸出,也不太可能是疏忽誤植;如果說 "…" 是所謂笨蛋引號的話,那這樣的 “…“ 應該可以稱為天才引號了吧?【相關文章】笨蛋引號
Rain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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