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一家咖啡廳使用筆電,
突然店員走過來,
而且很生氣地斥責說,
她們這裡是營業用電,
是不能讓客人插電的。
這件事我有疏忽的地方,
雖然像星巴克之類的咖啡店,
都開放讓客人插電,
因為咖啡店賣的不只是飲料、食物,
還有整體的空間、環境,
以及相關的設施。
就像提供廁所,
也是大部分店家的服務項目之一,
所以才會一些店家,
只開放有消費的客人使用廁所。
但是我在插之前,
確實沒有先徵詢同意,
這點是我不對。
再退一萬步來說,
像我這台15吋的 MacBook Pro,
交流充電時的瓦特是85瓦,
充電1小時,
就算按目前台電最貴的超過1,500度來算,
非夏季的營業用電1度是5.31元,
所以電費等於是:
0.085仟瓦 × 1小時 × 5.31 = 0.45元
就算客人插3小時,
也不過1.35元。
所以我真的很想問那位店員,
那我願意多付或賠你20元,
是不是就可以插了?
好吧,
給不給插的決定權本來就在店家,
就算
要把客人當成偷電的小偷,
那
也是店家的自由,
但是顧客也有選擇,
以後要去哪家店的自由就是了。
- May 10 Sat 2014 00:15
不給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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