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瑪法達提供的一週星情中,
提到了單身天蠍可能會有「年度真愛」之遇。
之前常有人開玩笑說,
瑪法達占星時,
是左手翻形容詞、 右手翻名詞辭典,
我剛看到「年度真愛」這個名詞時,
確實有這種感覺;
但仔細想一下,
或許是時代真的變了......
對像我這種仍然停留在麥迪遜之橋的年代,
還在作廊橋遺夢的人來說,
刻骨銘心的愛情、
靈魂深處的伴侶,
應該一輩子只有一次、只是唯一的。
但瑪法達提出「年度真愛」這個概念後,
讓我開始思考真愛到底可不可以也是複數?
不用 "the",
而改用 a True Love 在文法上有沒有錯誤?
就像當初微軟把「我所喜愛」翻成「我的最愛」之後,
現在還有哪個人電腦裡「我的最愛」只有一筆資料?
如果最愛不是唯一,
真愛當然也不例外?
▼ 人類歷史上只有兩位 JC,另一位是耶穌......
有時回想,
十幾歲的自己,
跟二十幾歲的我,
再
到現在,
改變真的很大;
從紅燭昏羅帳的歌樓上聽雨,
到江闊雲低之客舟中,
悲歡離合暫且不論,
當本身的個性、興趣、心境都起了很大的變化之後,
個人的喜愛還能不變嗎?
也許之後,
還會出現「本月真愛」、「當週真愛」這種名詞,
或許真愛以後也會開始分起地點,
她是我的「高雄真愛」,
他是你的「西雅圖真愛」......之類的;
愛的時候容或是真心絕對,
但有時內外在的人事時地物變化實在太大了 = =
如果以後真愛真的開始流行分起「年度」,
我倒寧願把它分成「年份」,
真愛釀的酒,
越陳總是越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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