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然上一篇介紹了幾位美女法官,
順便也把美女檢察官的部份整理一下:
1.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簡美惠
在色情三溫暖業者口中,
簡美惠檢察官被形容為「鬼見愁」;
業者只要聽到她的名號,
就會感到頭疼。
也因為簡美惠在打擊犯罪方面的優異表現,
繼盧筱筠 (下文會提到) 檢察官之後,
在2009年獲選為「十大傑出女青年」。
2.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蔡佳玲
司法官訓練所第三十八期結業的蔡佳玲 (三十四歲),
除外型搶眼、皮膚雪白有「美女檢察官」稱號外,
還因偵辦太平洋集團涉及SOGO百貨利益輸送弊案,
而聲名大噪。
3. 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盧筱筠
40歲的盧筱筠是司法官訓練所三十五期畢業,
曾偵辦過陸軍總部軍購弊案、前監察院長陳履安違反《證交法》,
以及王又曾力霸掏空案等重大貪瀆案;
也由於盧檢獨力完成二百零二具大園空難屍體相驗
獲選為2004年「十大傑出青年」。
因為盧筱筠美貌中帶有司法威嚴的女性檢察官特質,
也曾被法務部相中,
成為查賄廣告的代言人。
4.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盧姿如
34歲 (1976╱08╱18)的盧姿如檢察官,
因偵辦楊宗緯偽造身分證案而轟動一時。
連王偉忠都曾小聲地問大安分局偵查隊長吳進財:
「檢察官都像她這麼漂亮嗎?」
盧檢政大新聞系畢業後,
先到中廣及 TVBS 新聞部上班,
靠著流利的外語能力及豐富知識,
考取東吳大學法律系碩乙班;
畢業後以司法官考試全國第2名,
律師考試全國前20名的優異成績考上律師及司法官,
在「理律事務所」磨了一陣後,
現是台北地檢署栽培的新秀。

5.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安箴
(photp from 小女檢的地檢署求生記)
三十九歲的張安箴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
外型亮麗出眾,
是媒體界公認的美女檢察官。
2008年曾因遭到上級長官關說,
憤怒至極的張安箴立即在自己的部落格上,
以「特權關說風暴」為題,
三度貼文痛罵不當干預,
獲得網友的支持與肯定。
6. 台中地檢署美女檢察官陳仕蘭
《海角七号》中的恆春郡海角七番地,
是陳仕蘭檢察官的外公家,
她從小都在這棟古厝度過寒暑假。
7.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李宛凌

李宛凌檢察官是高雄地檢署的緝毒女王
曾指揮調查局幹員,
與美國緝毒署合作破獲台灣史上最大宗K他命走私。
8.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玉萍
看似柔弱卻嫉惡如仇的陳玉萍檢察官自幼家境困苦,
她半工半讀完成學業,
從開南高職補校一路苦讀考上文化法律系及研究所,
最後高中司法官。
母親早逝的她,
永遠在辦公桌最醒目的地方放著母親的照片。
陳玉萍沒有檢察官架子,
面對鏡頭還會像個小女孩一樣,
害羞到滿臉漲紅,
但她辦案時霸氣十足,
曾因太投入在辦公室累倒送醫。
之前辦羅福助的案子,
更讓人對她不畏權勢、打擊犯罪的執著深感敬佩。
9.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曉婷
吳曉婷檢察官,
是國內唯一擁有中華民國瑜伽協會核發瑜伽證照,
並開班授徒的司法官。
10.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謝雨青
網友補充的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謝雨青,
據說本人蠻漂亮的......
【相關文章】
美女法官



好久沒看HERO囉~
可惜不能評分,否則這篇我要給零分( ▔___▔)y-~
台灣能說得上正的司法人員只有法警李立雯吧
第一張的雨宮舞子根本不是檢察官
識別證上明明寫的很清楚是檢察事務官
只好客氣的說
嗯...嗯....照片
雨狗大你挑好看的照片,還是有很多人會喜歡看的啦,並不是每個人都愛看醜照片= =找死啊!
你這隻小動物太大膽了吧!我的部下也敢亂罵啊!
你是要我請憲兵大隊長把你脫去棺嗎!
臭小子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4/5/25ntn.html
三十三歲的盧筱筠從一百五十名競爭者中脫穎而出,成為十位傑出青年當選人中唯一的女性,同時也是年紀最輕的青年表率。而這位六年級「漂亮小女生」,也是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案小組專案檢察官中的「萬綠叢中一點紅」。
盧筱筠說,小時候看見祖父年紀那麼大,還辛辛苦苦準備聯考,考上台大法律系,讓她也想效法祖父的精神,後來她大學雖考上台大歷史系,大二就毅然決然轉到法律系,畢業後自然成為法律人。
盧筱筠雖為六年級生,辦案資歷卻相當完整,過去經辦的案件,最令外界印象深刻者,如璩美鳳的偷拍光碟案、國內最大應召集團陳太太一案、大園空難案、八十八年陽光洗車中心劉姓組長連續性侵三名智障女員工案,以及連續偵破兩起國小教師在網路上張貼、散佈色情圖片案。
其中,網路散佈色情圖片案件,當時因查緝不易,盧筱筠卻能指揮警察單位連破兩案,且落網的嫌犯,竟然同為國小教師,因此,盧筱筠一度被員警「尊稱」為「教師殺手」,得了一個響亮的封號。
檢察官指揮警調辦案,就要熟知警察同仁和調查人員工作的特性,身為女性的檢察官,盧筱筠更對警調弟兄多了幾分體諒,彼此的互動也因而更加順暢。不過,盧筱筠骨子裡畢竟還是流著法律人的血,遇上為非作歹或窮凶惡極的嫌犯,她訊問時自然是不假辭色,使得辦案迭有績效,沒有絲毫的柔弱。
外表溫順沈穩的盧筱筠得知當選後,特別感謝各級長官的指導與信任,尤其感謝檢察長施茂林的大力推薦,並認為長官不因她身為女性,而在辦案上有差別待遇,反而給予充分地發揮、成長空間,才使她今日面對重大案件及繁重的檢察職務時,能夠毫無畏懼,而且勝任愉快。
盧筱筠坦承,女性擔任檢察官「有一些不方便的地方」,她卻不因此推卸自己的工作,所以懷孕時,照樣挺著大肚子去驗屍,晚上一樣放下家庭親子時間,帶隊查緝。
也因為工作賣力,盧筱筠終究贏得同事的認同和讚揚,也讓她成為十大傑出青年之一。這次得獎,盧筱筠要與女性朋友分享,也特別要告訴女性朋友:「只要努力,女性一樣也可以爭得一片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oct/21/today-fo10.htm
a0919454239
好正"噁;'
哈哈哈哈哈哈
- -
應該會很傷心
SO~
嗯 中立
看看就好
檢察官看看就好
我的態度是中立的與客觀的,要看是辦理什麼樣的案件或者是司法黃牛一案,檢察官的辦案態度,至於司法獨立不獨立,相信民眾心中都有一把尺,司法公正不公正,全國民中都看在眼裡.我不方便發表評論因為公道正義自在人心.這位雖然沒啥名氣
但本人挺漂亮
我真不懂你這篇的用意??
女的就一定要拿來比美???
全國警察是現行犯集體對我強盜殺人
桃園縣縣長吳志揚及桃園縣主計處處長鄭瑞成及桃園縣政府人事主任劉家珍及桃園縣政府主任秘書阮靜如及桃園縣人事黃子萱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浩庭及檢察事務官黃曉沛及考試院院長關中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蔡璧煌及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董廷璽及新北市市長朱立倫及新北市副市長候友宜及桃園蘆竹鄉公所鄉長褚春來及主計室主任顏毓芬及主計室趙翊婷是現行犯
全國的警察及地檢署檢察長及地檢署所有檢察官是共犯,我向他們報案,結果他們就去洩密,還教嗦犯嫌要對我犯罪及教嗦犯嫌要殺掉我
一.5月23日褚春來,顏毓芬及趙翊婷恐嚇我說要殺我,要打我,還妨害我名譽駡我是瘋子.我報案,結果他們夥同警察又犯了強制罪,妨害我權利的行使.
二.3月29日蘆竹鄉公所人室主任胡文珮公然侮辱我說我犯罪.我又報案,又沒處理.
三.3月30日,蘆竹鄉公所鄉長褚春來公然侮辱我是他阿媽.我報案,又沒處理.
四.4月.蘆竹鄉公所顏毓芬及趙翊婷,強盜殺人,他們叫我做違法的事,我說我不做違法的事,他們就說這樣叫不服從長官指示,他們就要記我過及妨害我任職公務人員.我報案又沒處理.
五 .4月蘆竹鄉公所民政課徐明典及課長呂翰強叫我做違法的事,我不做,結果他們就說這樣不聽從同仁的意見,他們要記我過,還說這樣不可任職公務人員.
六.5月24 日,蘆竹鄉公所人室人員曾瓊敏及人事主任胡文珮,夥同褚春來及顏毓芬施暴力把我電話搶走,妨害我報案,並在裏面每天對我犯罪,公然侮辱我是現行犯.他們妨害我報案,結果我到外面報案,他們還說這樣要被記曠職.
七.5月24日.褚春來及以上犯嫌夥同桃園蘆竹分局及南崁派出所及桃園110共同犯罪,利用職務的機會把我擄走勒贖,還故意要殺我,我報案,他們又犯了強制罪,妨害我權利的行使.
八.四月到五月他們施暴力妨害我權利的行使,明明早上七點門大開,大家都可到自己坐位,結果他們把門關起來不讓我進去,還說他們規定八點上班,八點開門就可以.但是這裏一百多個員工每個人都可以進去,他們就妨害我一個人.我報案,警察隱匿犯罪,而且還幫助其繼續犯罪.
九.他們還教嗦桃園縣縣長吳志揚及桃園縣政府主計處處長及主任秘書阮靜如及人事黃子萱一起犯罪,還教嗦一大堆人共同強盜殺人.
十.他們還與警察共同犯罪,我打電話到別的派出所,別的派出所洩密給犯嫌說我在告他們,並幫助其繼續犯罪.
十一.101年5月24日及5 月30日,他們妨害我呼叫有現行犯,並向我說呼叫現行犯是犯罪行為,夥同桃園南崁派出所把我擄去勒贖,並故意要殺我.
十二,101年6月8日蘆竹鄉公所主計室顏毓芬又公然侮辱我並說呼叫有現行犯是一種妨害社會秩序,並涉嫌要叫警察擄人勒贖及殺我.
十三,101年6月8日蘆竹鄉公所人事室主任胡文珮恐嚇我說用公家網路是沒什麼機密,大家都可以看(而我當時透過網路在報案,而且偵查不公開,為何她向我說可以看我的資料,當時真令我心生畏懼).顏毓芬還涉嫌強盜及詐欺我的錢,她說呼叫現行犯是擾亂辦公秩序.
十四.蘆竹鄉公所的公務員還有幫助犯,我在呼叫有現行犯,有人還說那叫吵,主計室的趙翊婷還說會致人於死的說那叫吵死了.
十五101年6月15日,蘆竹鄉公所財政課的人還恐嚇我水有毒,並找南崁派出所的警察要殺我,.蘆竹鄉公所的鄉長褚春來 ,及主計室主任顏毓芬及主計室趙翊婷去找桃園縣政府主計處處長鄭瑞成及桃園縣政府主任秘書阮靜如及人事黃子萱及其他人共同對我強盜殺人.我報完案後,警察洩密告訴犯嫌說我在告他們,警察還打電話叫他們趕快把我殺了.
十六.101年7月.褚春來去賄賂桃園縣政府主計處處長鄭瑞成,並與顏毓芬及趙翊婷及胡文珮及曾瓊敏及呂翰強及徐明典等人,共同要強盜殺人,並且連我兒子也要加以殺害.
十七.101年7月11日,蘆竹鄉公所鄉長褚春來及主計室顏毓芬教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的蔡璧煌及董廷璽及桃園縣政府人事主任劉淑珍及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及桃園地檢所有檢察官及桃園所有警察共同強盜殺人.還寄恐嚇信給我.說他們七月十八要結夥一大堆人對我強盜殺人.
十八.犯嫌還教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馮浩庭及禮股檢事官黃曉沛共同犯罪 ,明明那些人是現行犯,結果他也不去逮捕,還假裝要執行公務,要靠近我要殺我.他們還說犯嫌涉嫌偽造公文書,既然是偽造公文書,那公文書不就在政府機關裏面,結果他們連搜索也沒去搜,還叫我要拿證據給他們.真是騙子,強盜殺人的現行犯.
十九.7月30日,犯嫌又與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蔡璧煌及董廷璽共同強盜殺人,還偽造公文書將我廢訓.並妨害我名譽.而考試院院長關中是共犯.
二十.9月30日公務人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蔡璧煌又教嗦華視新聞報導不實並幫助強盜殺人,在華視新聞還打了字幕說去年公務人員受訓有一個丟了飯碗.(他們幫助審計長林慶隆在強盜殺人並偽造公文書在強盜殺人,他們把我錢強盜光,要餓死我,明明是一個強盜殺人行為,還妨害我名譽暗指我程度不好),我在受訓時他們還找人上課時說什麼公務員把人民陳情案件弄錯會死得很慘.我要找人去逮捕現行犯,他們還記我曠職,共同強盜殺人及詐欺我的錢.而且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人在偷公庫的錢,被我發現之後,就對我強盜殺人,讓我沒工作,他們好繼續公庫的錢,他們還說他們已偷很多年了,還要繼續偷下去.
二十一.我在台北市停車管理處工作時,明明預算寫了獎金只有交通人員可以領取,結果他們除了發給交通人員外還包含非交通人員(例如,會計室主任王建今,及會計室的陳文敏,湯雅惠及工程人員),他們還說他們以前就開始偷,後來他們叫我幫他們偷,我不同意,他們就追殺我,對我強盜殺人,使我沒工作,他們好繼續在裏面偷錢.
二十二.我在桃園縣蘆竹鄉公所主計室時,他們明明違法不可領差旅費,及違法不可領補助款,結果他們還教嗦我幫他們詐欺及偷公庫的錢,我不同意,他們就每天對我犯罪,最後乾脆對我強盜殺人.並且對我強盜殺人,他們好繼續在裏面偷錢.
二十三.犯嫌找人下毒要殺我,還找人用樹根及板子要砸死我,及找人在網咖對我犯罪,還公然侮辱我有病,公然侮辱我頭殼壞掉.又找車子要撞死我,還找車子每天停在斑馬線妨害我過馬路,闖紅燈要撞死我.
二十四,犯嫌還曾找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分院的醫生及護士及消防隊的人共同綁架我,向我勒贖,還下毒要殺我,後來還恐嚇我若我繼續報案,錢不給他們.他們還要繼續綁架我,下毒殺我.後來有一陣子他們就一直對我犯罪,我也不敢報案.過了很久我去報案.他們就教嗦地檢署的檢察長及檢察官共同隱匿案件,並追殺我.於是,犯嫌又對我犯罪,而發生了二十五的綁架勒贖,故意殺人案件.
二十五.犯嫌曾教嗦台北法院法官及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及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人及員警及法警台北看守所的員警及受刑人及審計部的人利用職務的機會,共同綁架我,還向我勒贖並故意下毒要殺我,,並駡我幹你老師,還駡我賤,還拿電擊棒要攻擊我及把我毆打成傷,並要把我手扯斷要殺我及叫我把全身脫光讓她們看,我在心生畏懼之下只好把衣服褲子脫光.她們還故意找受刑人在我面前把衣服及褲子脫光讓我看.他們還假裝他們是被害人,然後叫我要說我是妨害他們公務.後來台北看守所的女員警恐嚇我不可報案,否則他們還要繼續對我綁架勒索及殺我,當時我很害怕,我只好違背本意的回答說好.後來我在他們脅迫之下還把我原本有打電話到各派出所報案的對方員警犯嫌的資料都丟掉及我在政大基礎訓練,他們假裝上課,而對我犯罪的資料丟掉.後來有一陣子我就不敢報案,連他們又繼續對我犯罪及下毒要殺我及追殺我的事,我都不敢報案.很久以後我才報案,結果報案後,他們就嗦地檢署的檢察長及檢察官共同隱匿案件,並追殺我.
二十六.犯嫌教嗦新北市板橋溪崑二街2號麥味登早餐店的人駡我說我犯罪(這樣他們好找警察假裝執行公好實施擄人勒贖,故意殺人之行為,麥味登早餐店駡我說不認識他們大老闆是空空.(用閩南語駡我空空),他們還駡我老筋有問題.
二十七.犯嫌還教嗦新北市板橋溪崑二街24號彩券行的人妨害我報案,彩券行的人還手指頭比著頭,手指晃來晃去,並說我連有摩托車停在我面檔路都打電話報案,而我電話報案時,還從彩券行發出男的聲音,並大聲的說,怎麼不打110,打110又不用錢,瘋子.(他們早就知道110是共犯會脅迫我,我嚇到不敢打,只好打電話到別的派出所報案,結果他們找人要妨害我打電話及幫助犯罪.
二十八.後來我在台灣鐵路局樹林站二樓在打公共電話報案說有現行犯,犯嫌還尾隨殺人,並教嗦台鐵裏面的員工阻止我報案,還說我浪費警力.(我那時打電話到那裏,台鐵員工居然知道,真令我心生畏懼),台鐵員工並公然侮辱我犯罪.(他們好教嗦警察,假裝執行公務,好實施擄人勒贖故意殺人之行為)
二十九.犯嫌還教嗦台北志光補習班的人誣告我,及教嗦台北志光教審計學的金永勝在課堂上說我們寫考卷時,都會白痴的寫錯誤答案.然後又教嗦台北志光教會計學的郝強犯罪,並説我們如果寫錯要用板擦丟我們.(真令我心生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