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手扶電梯的禮儀應該是在有了捷運之後才開始建立的,
現在大家都會把左邊留給趕時間的人了;
但對於近年興起的單車風,
有些共識還正在成形中。
例如車燈的部份:
1. 還是很多人沒裝,
這樣真的很危險。
2. 有的只裝前面,
但後面的車燈可以保護你比較不會被別人撞到。
3. 盡量不要用太亮的燈,
我覺得車燈主要功能就是防撞,
真的要照明其實效果有限。
4. 太亮的車燈會影響到對向黑暗騎士的視力。
5. 前面的車燈角度最好也不要太高,
一樣是避免照到對向騎士的眼睛,
就像汽機車的遠光燈要謹慎使用。
6. 最後是我個人的偏好,
覺得前面的燈不要閃比較好,
我每次看到對向一直閃燈眼睛還蠻不舒服的;
但後面如果是小紅燈的話,
用閃的比較容易注意到。
附帶一提,
這是去年由 Alex Tee 和 Evan Gant
所設計的「光道」(Light Lane),
利用雷射光在地上投射出自行車的專用車道。
它的好處在於連安全距離都標出來,
不過在台灣我還沒看到有人用就是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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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目前LED車燈的趨勢來說,因為結構性上的問題,再小亮度的燈如果以眼睛直視都一樣會讓人感到刺眼,即使0.5W或0.3W左右也是如此。加上夜間自行車道大多數都很黑暗,小亮度的前燈會增加很多危險性,所以亮度提高有其必然性,如果你只是在一般公道上騎車,理所當然那並非用來讓你看路的,但是完全漆黑的自行車道就很需要了。尤其您第一張照片的那條車道,過了美堤幾乎都是黑暗的世界,路也有多處尚在施工,騎得快不夠亮非常危險。
第二點閃光問題,一般來說閃光其實是走在公道上使用,因為亮度怎麼也無法跟路燈相比,所以有閃光可以增加被看到的機率。另一個考量,一樣是LED的問題,由於高瓦數LED一樣相當耗電,尤其是3W或5W以上,一般電池可以正常亮度的使用時間其實只有短短的幾個小時,所以閃燈可以節約一點電池使用量。
其實您如果覺得不舒服,建議您不要直視,就好比直視車子的車燈一樣讓人非常不舒服。
個人認為有一點您說的很對,那就是車燈不應該向上,因為向上不但會讓正面騎來的人刺眼感到不舒服,同時向上的車燈少了地面的反光,會很容易產生視野上的盲點,反而會更加危險!
本人其實比較喜歡用有魚眼的槍燈,只要在內部貼上一片鋁箔就可有光形,讓上半部有明顯的截止線,並調整式當的角度,不僅能照亮前程更能減少來車的不適。我也常常騎夜晚的山路,常常都沒路燈,加上我是公路車,速度快所以更需要夠亮的照明!
有時候閃,其實是為了讓單車以外的車輛知道您的存在!不過如過在狹宰的路會車時,還是儘快的切換燈光模式會更好。
不過板大提到的一點,後燈。後燈非常重要,以狹宰的單車來說,如果沒有警示的話,在晚上幾乎都看不到。被動式的反射警示有時候也幾乎沒用。所以後燈非常必要,當然也是需要調到適當的角度。
另外,您以手扶梯禮讓左邊在國外行之多年來作反證非常不恰當,一件事情在其他國家行之多年,並不能作為支持這件事情在我國施行的支持證據。更不能用以證明這件事情是對的。例如,美國開放槍枝,難道我們也要因此開放???
搭乘手扶梯禮讓左邊是一個歷史錯誤,台北捷運老早承認錯誤並改為「緊握扶手,站穩踏階」。但還是有許多人受到這個錯誤觀念的遺毒,甚至還當起打手,對那些不從的人施加壓力。
雨狗您的部落格有很多人閱讀,希望您能把這樣的錯誤觀念改正,免得更多的人受害(受到錯誤觀念的殘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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